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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晋安2家校外培训机构被罚!

2023-01-18 10:50:47来源:今日晋安

2022年,晋安区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整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点题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以案释法,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发动社会参与监督,现公布2起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01

福州鼓楼快乐学习教育培训学校(晋安汉唐校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案

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开展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时,对10-35人的班型收费收取54.75元/课时的培训费用,该收费标准高于《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制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发改价格〔2021〕84号)中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最高不超过44元/课时,每课时为45分钟),其行为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项“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情形,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2022年12月,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向培训对象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处以罚款7520元。

02

福州市晋安区童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美团APP”上发布课程团购广告中,含有“一周上课让学生学到专业的弹奏技巧完成考级”的内容,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的保证性承诺,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2022年12月,晋安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600元。

2022年,按照省、市、区纪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对中小学生教育培训性的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开展“点题整治”专项工作。

全年共摸排教育培训机构44家,其中包含区教育部门共享的发放许可证(备案)的37家校外培训机构,并向区教育局抄告2家无证经营培训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规范广告秩序,强化虚假宣传治理,持续规范合同行为,加强价格问题监管。2022年,立案2起广告案件、2起价格案件及2起合同案件。

新闻多看点

注意!注意!寒假期间,福州多部门联合严查无证办学违规等问题。

“双减”后,无证培训机构“换马甲”“转入地下”“关门培训”等无证办学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存在较大隐患。寒假来临,这一问题更为突出。

近日,福州市政府展开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无证机构的整治力度。各县(市)区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科技、文旅、体育、人社、宣传等部门齐抓共管,着力打击无证办学机构,切实保障学员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规范校外培训有序发展,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划重点

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2月8日

整治对象:面向中小学生无办学资质违规开展学科类、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

查处内容:重点查处未经许可,以教育文化、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托管机构等各种名义“换马甲”逃避监管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加强对锁门上课、“一对一”等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情况的严格监管。

整治措施:各地部署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和联合执法,对无证有照、无证无照违法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经营者分类予以整治:(1)对无证有照但不具备办证条件的经营者,责令其在经营范围内营业,不得超范围经营;(2)对无证无照的经营者,由县(市)区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依规责令暂停相关经营活动,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查封、扣押与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已100%建立资金监管专户

福州市教育局综合施策,从机构运营、收费管理、培训内容、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2021年底压减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培训机构262家,占比77.98%,全面完成学科类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2022年完成现有经过审批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475家(其中学科类培训机构122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353家)100%建立资金监管专户。(综合福州市场监管 福州教育)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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