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72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2月11日5时40分起,2个区域调整风险等级,具体如下:
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仓山镇双湖新城四区11号楼(6层);
2.仓山镇湖边村(地块北临先农支路238号,南临北园路,东临先农村,西临湖边路2号)部分区域(湖边村32-3号、湖边村200号)。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要求,压实疫情防控个人主体责任,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快接种疫苗,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