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贴 福州四城区基本覆盖
福州新闻网11月24日讯(见习记者 李琪 记者 石磊磊)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一项民生工程。2020年6月12日福州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市区两级财政补贴政策。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随着本月中旬鼓楼区发布《鼓楼区2022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工作方案》,今年补贴政策基本覆盖了福州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
历时近6年 四城区配备补贴细则
鼓楼区是福州市最先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的区县。从2017年开始,该区率先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当年的补贴方案。
从2020年底,晋安区出台了《晋安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工作方案》,并在去年9月优化相关流程,这一方案,也是适用于今年的补贴申报。今年一季度,仓山区发布了《仓山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工作方案》;今年10月,《台江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工作方案》正式公布。至此,福州市四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都配备了相关细则方案。
记者了解到,四城区中,鼓楼区累计审查备案增设电梯申请的数量最多,从2019年至今,总数就超过760个梯位。台江区累计审查备案超130个梯位;晋安区累计审查备案超140个梯位;仓山区审查备案超70个梯位。
申请补贴 注意时限
记者查看了目前四城区的补贴方案,在申请补贴时限和标准上都有区别。
在今年的鼓楼区方案中,符合申请补贴时限的电梯,“应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检验合格证并登记投入使用(以电梯使用登记证发证日期为准),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属地社区提出补贴申请,逾期提出补贴申请的,不予受理。”
晋安、台江、仓山的符合申请补贴时限的电梯,是“在2020年6月12日《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之日起,经验收检测合格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的”。逾期提出补贴申请的,可以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晋安区采取每月1日到12日向社区街道集中申报的方式;台江区则要求申请人应于每年8月30日前向属地社区提出补贴申请;仓山区尚未规定申报时间。
鼓楼区的补贴标准为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验收检测合格后,按照项目总造价(以工程总造价正式发票为凭据)的三分之一,每台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晋安、台江、仓山的补贴标准为“每台最高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