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要闻

福州市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2022-11-06 07:59:59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林奕婷

5日,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疫情期间,福州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建立数字化物资保供机制满足居民群众生活需求。

疫情期间,企业职工因政府依法采取紧急措施而无法上班,企业不得以此为由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可以安排职工通过线上办公方式完成工作任务的,应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并按相关休假规定支付工资;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按照不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月)的百分之七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福州目前已建立数字化物资保供机制,根据大数据分析及时调配货源,保障市场供应,现有生活物资储备可满足全市一个月的需求。全市共设置173个常态、动态价格监测点全天候监测物价,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行为,同时发动商超、外卖组织配送员超1.1万人,落实闭环管理措施,全力保障配送。

11月4日,福州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4例(其中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40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6例,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3例,解除隔离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例。(记者 林奕婷)

【责任编辑:徐匆】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