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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7号)

2022-10-26 00:08:56来源:新闽清

闽清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7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及时有效发现和控制传染源,阻断疫情传播,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决定于10月26日—28日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10月26日—28日 7:0013:00

二、检测范围

此次核酸检测的区域范围划定闽清全县范围,在该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但不包括集中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

三、检测地点

请按照村居(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有序到达指定检测点开展检测(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请大家提前加入居民群、单位群、行业单位群,我们将安排错时检测,避免扎堆聚集。

2.各检测点进行秩序管控,请居民朋友们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有序排队检测。

3.请随身带好身份证。务必提前在“福建省大规模核酸检测信息系统——预登记平台”做好预约登记,在微信搜索“采检登记”小程序,根据提示完成信息登记,点击“生成采样二维码”,将采样二维码截屏保存,或打印后携带。

4.往返采样点和采样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不聚集、不扎堆、不交谈。检测完毕,立即离开。无关人员不围观。

5.“福建健康码”黄码人员请前往指定检测点开展检测(详见附件)。

6.以下人员可暂时不用检测:“福建健康码”红码人员;核酸采样前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

7.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勿前往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往返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此次检测不收取检测费用。

9.请检测区域范围内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商铺业主和出租户房东通知员工、租户全部参加核酸检测,并为其参与检测提供便利。因参加核酸检测造成误工,用人单位不作缺勤处理。

10.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或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11.请大家照顾好老人、孩子,安全出行,相互礼让。养老机构、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请提前联系村居(社区)安排流动采样队伍上门采样。

由衷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守护闽清平安!

闽清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一:

闽清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7号)

附件二:

闽清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7号)

【责任编辑:陈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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