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一个体工商户被罚
个体工商户陈女士为按季申报户,自2017年3月起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逾期违规未申报19个季度。某县税务管征分局同年10月实地走访其生产场所,发现该工商户既无生产经营迹象,又始终无法联系上,遂认定其为非正常户。
近日,陈女士又接到了新业务,想通过手机开具发票,却收到了相关提示。陈女士来到办税服务厅,向税务人员求助。税务工作人员在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后,对陈女士作出380元的行政处罚。陈女士接受处罚后,工作人员耐心辅导其补办纳税申报,解除其非正常户认定,并提醒她以后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邱守丹 张壁炼)
【责任编辑:陈颖】
相关新闻
- 福州法援入社区敬老助老(2022-10-21 11:33:41)
- 福建省公安厅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2022-10-20 10:02:55)
- 仓山:普法分享会开进校园(2022-10-14 09:27:31)
- 鼓楼区检察院以公开听证提升办案公信力(2022-10-12 08:45:43)
- 红包来了!事关福州人换购住房!详解→(2022-10-03 13:47:11)
- 税务总局详解居民换房退个税细则:怎么退,退多少(2022-10-02 17:12:50)
- 两部门:满足这些条件,居民换购住房可享个税退税(2022-09-30 17:07:55)
- 闽侯检察院送法进台企(2022-09-30 09:32:01)
-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缓缴政策再延续(2022-09-29 07:44:09)
- 福建:践行司法为民 护航社会发展(2022-09-26 08: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