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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厚植有福之州生态底色

2022-10-19 12:19:32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习近平同志在福州工作期间,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30年前,时任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高瞻远瞩,主持编制了《福州市20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设想》,率先提出“城市生态建设”理念,大力推动闽江流域保护和内河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极具前瞻性、开创性、战略性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创新和实践探索,为福州留下了宝贵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为做好福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坐标定位和努力方向。

多年来,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生态市建设”蓝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推动福州高质量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福州环境空气质量连续8年在全国省会城市排名前三,稳居全国重点城市排名前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流域、小流域国省考断面全面消除V类及以下水质;污染地块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重金属减排任务超额完成;2021年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为92.32%,较2016年提升了21个百分点。

今年是“3820”战略工程实施30周年,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面对新起点新征程,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和期望,秉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当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持续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有福之州,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筑牢生态基础、贡献环保力量。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严守环境安全底线。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三线一单”划定成果应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一个窗口对外”,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实施“两高”项目清单化管理,严格环境准入。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持续开展低碳试点,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化转型。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强化颗粒物污染常态化管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打好碧水保卫战,落实“河长日”“河长制”,深入开展“护河爱水 清洁家园”行动,以美丽河湖建设为抓手,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推动大江大河水系提升、小流域综合治理及饮用水源保护。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打好碧海保卫战,建立健全“岸上管、流域拦、海上清”的“海上环卫”机制,常态化推动入河(海)排污口监管和海漂垃圾综合治理。

坚持系统观念、协同增效,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推动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连江县、闽侯县、闽清县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创建,提升永泰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成果。稳步推动“绿盈乡村”提档升级,提升中、高级版占比,积极打造具有特色的典型示范村,串点连线培育“绿盈乡镇”。系统推进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大地、美丽乡村、美丽海湾“五个美丽”创建,积极参与福州都市圈构建,持续推动生态网络共建和污染联防联控。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建立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全面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化“山—海—城”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试点成果应用,推动核算结果进决策、进规划、进监测、进考核。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实施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落实建设项目全链条环境监管机制,建立项目环保“三同时”区块链平台,实现一站式执法、智能化管理。优化完善监测网络,深化建设特色监测站,谋划推动环境监测监管项目建设,健全污染源及应急监测体系。构建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凝聚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环保为民,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三年行动,巩固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化“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通过“一企一策”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持续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整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的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积极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突出信访问题,做好“回头看”“化积案”工作,推动重点信访件“治重化积”。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清水蓝天”“清流行动”“绿盾行动”等执法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责任编辑:陈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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