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为了弘扬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永泰县公证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活动,发挥公证奉献爱心、回馈社会的公益价值,使公证便民利民措施惠及更多老年人。
01 活动意义
遗嘱公证是保护公民财产权利的重要手段。进行遗嘱公证,有利于立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可以有效预防家庭遗产继承纠纷,并避免因财产遗漏继承而产生损失,因此,遗嘱公证对于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02 活动参与对象
此次享受免费福利的对象要符合以下条件:
1、70周岁以上(1952年7月1日之前出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神志清醒);
3、仅限于初次办理遗嘱公证的老年人,变更、撤回或者重复办理遗嘱公证的不参与此次活动;
4、面向永泰县户籍居民。
03 活动预约
(一)预约时间
7月25日-8月10日(仅限工作日)。
(二)预约方式
1、电话预约:0591-62275686
2、现场预约: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证处窗口
(三)办理流程
预约后,立遗嘱人(或委托他人)在预约后3个工作日内将(四)证明材料提交到公证处窗口审核。审核完成后,公证处通知立遗嘱人在指定时间,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前往永泰县公证处(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理遗嘱公证。
(四)证明材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遗嘱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凭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草拟的遗嘱文书。
04 其他说明
1、此次免费遗嘱公证不提供上门服务。
2、在预约报名时间内,报名总人数达到15人,报名自动截止,不再接受预约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