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专项治理!已查处多起!
为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连日来,永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开展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全力遏制三轮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助力永泰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行动中,永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城中路口、南湖市场路口、北江滨旗山路口等重点路口部署警力,加大路检路查力度,
强化对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严格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批。
对于无牌照的三轮摩托车依法扣车审查处理。
执法期间,交警们还对未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在整治行动过程中,民警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让群众了解法律法规,从思想上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自7月1日开展行动以来,共查处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105起,暂扣无牌无证三轮摩托车31辆,教育三轮摩托车驾驶人270余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忠金表示:“下一步,我们交警大队将以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为契机,强化对城区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的整治力度,做到久久为功,实现常态化管理,确保我县城区交通更加安全畅通。”
交警提醒
01 上道路行驶的三轮摩托车(包含电动三轮摩托车)及驾驶人必须牌证齐全,严禁未依法取得驾驶证而驾驶三轮摩托车,严禁无牌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由公安交警部门扣留机动车,处200元罚款、记9分;驾驶三轮摩托车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第一次由公安交警部门处300元罚款,并扣留机动车;第二次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02 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记9分。
03 申领机动车号牌,又私自拆卸下来也是违法的,也属于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200元罚款、记9分,并扣留机动车。
04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处2000元罚款,收缴、扣留车辆,记12分。
05 电动三轮车属性鉴定均属于机动车,也要悬挂机动车号牌,并需办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上路行驶。
06 未申领机动车号牌的车主,请尽快到永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申领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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