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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应急所需 特事特办合法

2022-06-23 08:09:06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叶智勤

某区为防控新冠病毒疫情需要,新建“方舱医院”并采购大量应急医疗用品。因疫情防控形势紧急,防控指挥部要求相关单位立即选址建设,有关项目未经工程招投标即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实施,同时立即购买相关医疗设备和医疗用品。该指挥部的做法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案例点睛: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等规定,对于疫情防控急需建设项目特事特办。即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以及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应急物资采购、应急配套设施建设等,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由项目业主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后组织实施。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的通知》(闽财购〔2020〕3号)规定省内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由采购单位直接组织实施采购。(者 叶智勤 通讯员 翁则宁

【责任编辑:徐昕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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