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入选“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4月26日讯(记者 陈旻)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我省福州、莆田名列其中。
“无废城市”,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据生态环境部表示,我国工业、生活、农业建筑等领域每年产生的固体废物高达110多亿吨,历史累积的存量更大,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在工业、农业、生活领域系统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能够更好地推动能源结构根本改变和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的优化调整,从而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为探索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低、循环利用水平高、填埋处置量少、环境风险小的长效体制机制,推进固体废物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我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7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目标是到2025年,“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为落实《意见》和《工作方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省份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城市基础条件、工作积极性等条件,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名单(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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