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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路口为鸣笛救护车让开“生命通道” 警方点赞两位驾驶员

2022-04-14 09:44:19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春长

红灯路口为鸣笛救护车让开“生命通道” 警方点赞两位驾驶员闽A8CQ71和闽A13B3P两车为救护车让行的公共视频截图。福州交警供图

当开车等红灯,后面驶来一辆执行救援任务的救护车时,该怎么做?11日晚6时许,这样的情景出现在仓山区金山大道与建新路交叉路口,车牌号为闽A8CQ71、闽A13B3P的两辆车同步让开“生命通道”,让福州交警为两车的驾驶员点赞。13日,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了事发时的公共视频画面。

记者看到,当该路口南往北的交通信号灯为红灯时,车牌号为闽A8CQ71、闽A13B3P的两辆车正在右侧第二车道排队等候,一辆闪灯鸣笛的救护车从后方驶近路口。此时,在该路段执勤的交警看到后,快速朝救护车的方向跑来。还没等交警到位疏导,救护车前车牌号为闽A8CQ71、闽A13B3P的两辆车主动迅速避让,自觉往前开并靠向一侧,为救护车让出了“生命通道”。

交警表示,这两辆车的驾驶员,在红灯路口遇到后方有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时迅速避让,并等绿灯亮起后才直行离开。整个过程既暖心,又不影响其他车辆安全通行。对于这种情况,不仅不予处罚,还为他们的行为点赞。当前,福州交警正在寻找这两辆车的驾驶员,以表扬他们为生命让行的文明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证据证明机动车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核实之日起3日内予以消除。(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榕交警 文/摄)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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