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租金10元/㎡!精装修!福州这些公寓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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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租金10元/㎡、24小时管家服务……东二环大批“高品质”人才公寓来了!
“来福州来对了!”近日,记者来到福州市人才公寓(东二环)“探营”时,26岁的清华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毕业生李国瑞如此评价来福州工作、生活的两个多月,安居才能乐业,李国瑞说,入住东二环的人才公寓解决了他最大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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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福州大力推进“五个一千”人才行动计划,通过“建设千套酒店式人才公寓”服务人才,让人才住有所居,后顾无忧。
90㎡精装公寓
家具家电齐全,还有“管家服务”
今年,福州从清华等名校引进一批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李国瑞就是其中一位。毕业后,他从北京来到福州,目前在闽清县云龙乡后垅村锻炼学习,刚刚参与了吴孟超院士馆揭牌前期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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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目前住的精装公寓有90多平方米,家具家电一应俱全,24小时的“管家式”服务更让居住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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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寓还开放了会议室、餐厅、书吧、茶室、医疗室、休闲商务区等共享服务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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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多元化的公共空间,让他们这些年轻的毕业生还能感受到像校园学生宿舍般的温馨氛围,也让他结识了各行各业的高知人才。
此外,“博士沙龙”邀请了市政府、市直、县区以及乡镇等数十位领导干部为人才群体专题授课,更是出了校门后不可多得的学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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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市人才公寓(东二环)总建筑面积50000㎡,总计501套,从2018年7月正式启用,其中406套为高品质租赁式酒店公寓,现已入住225套,住户为来自重点企业、教育卫健系统等领域的优秀引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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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靠牛岗山公园、步行五分钟可达东二环泰禾综合体、距离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仅551米……公寓的“颜值”和“内涵”双在线。周边生活、交通配套完善,教育医疗划入“半小时圈”,可享受一个人独居的美好,也有三代人同居的天伦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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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二环人才公寓在租金上对人才也很友好,配有全套家具家电的精装户型租金为50元/㎡,不带家具家电的户型租金为30元/㎡。由政府、用人单位、人才各承担三分之一。这意味着,最低个人只要承担10元/㎡的租金。
成立人才发展集团
派专人为人才服务
截至目前,福州市已建成1400多套酒店式人才公寓,分为东二环片区和高新区片区。
福州全力“筑巢引凤”,不仅在硬件上下功夫,更从服务细节入手。
去年6月,福州市成立了人才发展集团,旨在打造集“人才引进、人才服务、项目孵化、资本运作”为一体的人才工作重要支撑平台,更好落实福州的人才工作战略。
今年9月,市人才发展集团运营管理人才公寓以来,不断丰富人才服务形式,形成政策发布、项目申报、诉求办理、人才白皮书等服务功能,探索“信息跑、专员跑,人才一趟不用跑”模式。
专员黄丰择介绍,目前她们已经为20多名人才办理了落户、燃气开通、子女入学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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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人才公寓还专门与市中医院合作建立家庭医生模式,开辟人才医疗服务点(共享医疗室),定期组织开展健康义诊,关心人才及其亲属健康。目前,已有11位住在公寓的医生加入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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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医疗室
打造福州的人才公园
今年,福州市还计划要打造“最佳体验”“最优服务”的福州人才发展地标,在东二环人才公寓周边打造最优的人才生态圈。其中一项内容是打造福州的人才公园。
在去年的第三届“榕博汇”上,牛岗山公园地块设了一个“闽都人才林”,来自北大、清华、人大、同济等知名高校的数百名博士硕士在那里认领种植了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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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福州市将以人才为主题,在现有的生态环境基础上,因地制宜融入人才元素,建设人才景观轴,打造内涵丰富、景观多元、功能完备的高品质人才公园。
未来,人才公园除了展示人才、激励人才的功能,还着力打造服务人才功能,主要包括建设人才会客厅、人才驿站、人才沙龙区等。
而目前,福州正在着力打造以晋安湖、东湖、旗山湖为载体的“三创园”(创新、创业、创造)。
其中,距离人才公寓10分钟车程的晋安湖畔,“三创园”建设工作已率先启动,旨在推动“产·城·才”融合发展,按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最大规模、最美环境、最佳配套、最好服务”标准建设吸引“最优人才”的三创发展示范区。
两类人可以申请,常年申报
如此高品质的公寓(东二环)哪些人可以申请?申请程序又是怎样的呢?记者带你继续了解!
(一)租赁对象
1. 按照《关于福州市开展2018年引进优秀博士工作的通知》(榕委组通〔2018〕6号)规定,2018年后引进落地到我市,经认定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优秀博士;
2. 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特殊优秀人才。
(二)租赁条件
1.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不含长乐区)无房产;
2. 申请人未享受省、市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三)申请
1. 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2018年福州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并附上相应的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 单位申请。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之后由单位持相关材料送请审核。
(四)审核
属县(市)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经县(市)区人才服务窗口审核后,提交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复审;属市直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的,经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复审。
(五)确定
按照“租赁对象”第一条款提出申请的,由市人社局研究确定,报备市委人才办;按照“租赁对象”第二条款提出申请的,由市人社局提出意见,报市委人才办。原则上按人才工作地就近确认人才公寓租住的地点。
(六)其他事项
相关表格可在福州人才大数据平台及市人社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erencai.fuzhou.gov.cn/
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rsj/fzrs/
福州晚报见习记者 林雅 文记者 石美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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