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14幅地块拟出让!将建幼儿园、安置型商品住房……
幼儿园、安置型商品住房、居家养老照料中心……
今天,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0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总计出让14幅地块。
具体如下:
2020-33号
宗地2020-33号位置示意图(H06)
宗地2020-33号位于晋安区横屿路北侧,牛岗山公园以南,鹤林片区H06地块,出让面积50454㎡(合75.68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其中地块内需设置一处幼儿园,用地而积不少于5000㎡,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
2020-34号
宗地2020-34号位置示意图(连潘A02)
宗地2020-34号位于晋安区连江北路与福马路交叉路口东南角,连潘旧改A-02地块,出让面积32712㎡(合49.07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
地块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20%的自持社会租赁住房;配建商业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相应配比停车位(150个)由市政府指定单位回购,商业回购单价按照12075元/平方米确定,车位回购单价按照19.03万元/个确定。
2020-35号
宗地2020-35、42号位置示意图(梁福、梁厝)
宗地2020-35号位于仓山区南江滨东大道东侧,环岛路北侧,梁福小区地块,选址面积105725㎡(合158.6亩),出让面积94786㎡(合142.2亩)。用途为住宅、商服(商业,商务)用地。
2020-36号
宗地2020-36号位置示意图(斗顶)
宗地2020-36号位于晋安区绕城高速北侧,斗顶历史建筑保护区东侧,斗顶村旧改出让地块一,选址面积113268㎡(合169.9 亩),出让面积103141㎡ (合154.71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
地块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27%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406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给市政府指定对象;配建商业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由市政府指定单位回购,回购单价按照6027元/平方米确定;竞的安置房由市政府指定单位按照单价5800元/平方米回购;配建的2000平方米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全龄养老之家)由晋安区指定单位按照单价4804元/平方米回购。
2020-37号
宗地2020-37号位置示意图(郭宅七)
宗地2020-37号位于仓山区郭宅路北侧,郭宅旧改地块七,出让面积25485㎡(合38.23亩),用途为住宅用地。
2020-38号
宗地2020-38号位置示意图(福屿一)
宗地2020-38号位于鼓楼区福屿路北侧、西二环中路以西、新西河以北,福屿路旧改地块一,出让面积3500㎡ (合5.25亩),用途为住宅用地。
2020-39号
宗地2020-39号位置示意图(火巷)
宗地2020-39号位于鼓楼区蒙古营巷北侧,五一路东侧,火巷周边旧屋区改造出让地块,出让面积13331㎡(合20亩),用途为住宅用地。
地块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8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93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给市政府指定对象。
2020-40号
宗地2020-40号位置示意图(上藤)
宗地2020-40号位于仓山区六一南路西侧,上藤路东侧,地铁1号线上藤站附属用房地块,出让面积4047㎡(合6.07亩),为商服(商业,商务)用地。
2020-41号
宗地2020-41号位置示意图(斗门站)
宗地2020-41号位于鼓楼区华林路与茶园路交叉口东北角,地铁1号线斗门站B出口地块,出让面积3155㎡(合4.73亩),用途为商业用地。
2020-42号
宗地2020-35、42号位置示意图(梁福、梁厝)
宗地2020-42号位于仓山区贻燕路与永南路交叉口西北侧,地铁1号线梁厝站周边地块,出让面积3101㎡(合4.65亩),用途为商业用地。
2020-43号
宗地2020-43号位置示意图(直三营)
宗地2020-43号位于鼓楼区灵响路以南,直三营以东,鼓楼直三营旧改地块,出让面积7068㎡(合10.6亩),用途为商业(酒店)用地。
2020-44号、2020-45号、2020-46号
宗地2020-44、45、46号位置示意图(晋安三创园)
宗地2020-44号
位于晋安区福新东路以北,双福路以东,湖塘村及周边地块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块二,出让面积8910㎡(合13.37亩),用途为商服(商业,商务)用地。
地块不得设置单元式或公寓式办公,且整体使用,不得分割销售;竞得人应与晋安区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当年度起,在晋安区五年内纳税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足部分由竞得人以现金方式向福兴经济开发区补足,具体按照履约监管协议执行。
宗地2020-45号
位于晋安区福兴大道东侧,化工路以南,福兴开发区提升改造A1-B地块,出让面积11131㎡(合16.7亩),用途为商服(商务)用地。地块由晋安区政府指定单位回购50%的计容建筑面积及相应配比的停车位,办公回购单价按照11720元/平方米确定,车位回购单价按照17.72万元/个确定;宗地允许销售部分不高于计容建筑面积的30%;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应与晋安区人民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税收等要求按履约监管协议执行。
宗地2020-46号
位于晋安区河滨路西侧,化工路南侧,福兴开发区提升改造A2-A地块,出让面积19778㎡(合29.67亩),用途为创新型产业(信息技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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