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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福建街头一旦发现,立即举报!多地已经行动!

2020-05-08 09:07:57  来源:东南网

  最新通知!福建街头一旦发现,立即举报!多地已经开始行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新型车辆的增加,有一类车辆应运而生它就是——僵尸车。

通知!福建街头一旦发现,立即举报!多地已经行动!

  僵尸车是指有些车辆因为长期无人使用维护,落满灰尘,形似僵尸,因此有人形象地称为“僵尸车”。这些“僵尸车”有的是汽车,有的是自行车; 有的有车主,有的则来历不明。

  为什么要清理整治“僵尸车”呢?

  “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资源,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损害城市文明形象,更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近几年,福建各地“僵尸车”数量逐渐增多,主要原因是,市民经济条件提高,更新车辆的速度也在加快,当发现车况不好,或者临近报废时限,有些车主不走报废程序,直接将车辆丢弃;也有一些车辆因违法次数众多,车主就不愿意处理,想丢车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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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一“僵尸车”内惊现尸体

  2018年7月16日,在福建漳州龙海锦江道,一辆停放数月的小轿车内,被人发现里面有一具男尸,车内满是苍蝇,非常吓人。

通知!福建街头一旦发现,立即举报!多地已经行动!

  据附近的一店铺工作人员介绍,这辆小轿车就停在她们店附近,已经停放很久了,是一辆报废车辆,“那辆车的车窗、车门都是关闭的,而且又是黑色。这附近就有菜市场,平时大家以为是从菜市场那边传过来的味道,谁也没有注意到异味是从车内散发出来的。”

  看完上面这些,想必你已经知道,清理“僵尸车”的重要性了吧!

  最新消息!

  龙岩交警发话!这些僵尸车再不自行清移,要集中整治啦!

  各位车主、驾驶员: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龙岩市中心城区“僵尸车”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队拟对交易城“僵尸车”统一进行清理,现将车辆信息公示如下(附表)。请车主、驾驶员于5月12日前,自行将车辆进行清移。逾期仍未清移的车辆,将由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置,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将强制拖移至拆解厂报废;对未年检或拒不清理的车辆,将拖移至停车场保管;对涉嫌盗抢、赃物或其他违法犯罪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罗大队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通知!福建街头一旦发现,立即举报!多地已经行动!

  其实此前,福建就已经“零容忍”!

  福建各地早就开展,清理举报“僵尸车”的活动,重拳整治!

  2019年11月,福建省公安厅、住建厅联合制定《清理整治“僵尸车”工作意见》。

通知!福建街头一旦发现,立即举报!多地已经行动!

  清理整治“僵尸车”工作意见

  “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资源,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损害城市文明形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密切关注,要求全面清理、依法处置。为切实消除“僵尸车”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物业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工负责、社会参与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宣传引导、深入排查、依法处置、源头治理等措施,全面集中清理整顿“僵尸车”,实现“及时发现—认真核查—建档备案—规范处置”的全流程管理,努力消除“僵尸车”隐患,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对象,广泛宣传。以长时间占用公共道路及其两侧、停车场、住宅小区、绿化带等区域停放,长期无人维护和使用,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机动车(俗称“僵尸车”)为对象,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在开展集中清理整顿活动前,应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整治对象、整治措施、自行处置期限、举报电话等,鼓励引导“僵尸车”所有人自行处置。依托各类媒体及宣传阵地,通过组织媒体记者跟踪报道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僵尸车”危害,释明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僵尸车”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和处置原则,机动车报废回收政策规定和申请办理流程等,积极争取群众理解支持,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

  (二)全面排查,认真核查。以背街小巷、断头路、城乡结合部以及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修理厂等周边道路为重点,开展“僵尸车”集中排查活动。充分发动街道(乡镇)工作人员、社区管理人员、停车场业主、志愿者等参与排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对排查出的“僵尸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逐车查询比对车辆信息,切实掌握车辆基本情况,统一登记建档留存;逐车联系机动车所有人,限期自行处置,必要时制发整改通知书;积极协助辖区社区管理人员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并及时反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强日常网格化巡查,发现疑似“僵尸车”,将相关信息及时抄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三)依法清理,合理疏导。清理整顿“僵尸车”应始终坚持依法规范、严格公正。排查确定“僵尸车”时,要通过拍照、监控录像等方式,固定车辆长期停放证据;扣押、扣留、拖移“僵尸车”时,要全程录音录像,依法依规处置;拍卖、拆除、报废“僵尸车”时,要严格把握法定条件和流程,履行好法律手续。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适用“人车分离”方式分析处理“僵尸车”交通违法记录,不得以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设置机动车办理注销登记障碍;积极探索简化机动车报废程序、提高报废车辆残值收益等新举措、新办法;尝试将“僵尸车”所有人与公民诚信体系挂钩,最大限度引导群众自行处置,从源头治理上减少“僵尸车”现象。

  三、处置原则

  (一)对排查的“僵尸车”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分类处置:

  1.车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扣押。

  2.车辆停放在道路(收费停车场所除外)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到指定场所;其中车辆涉嫌交通违法依法应当扣留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扣留。

  3.车辆停放在物业管理区域且无第1项涉案嫌疑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规定或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处理。

  4.车辆停放在道路上收费停车场所,或者在道路和物业管理区域之外场所,且无第1项涉案嫌疑的,由场所所有人、管理人或者经营人按照约定或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处理。

  (二)对被扣押、扣留、拖移的“僵尸车”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置:

  1.被扣押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被扣留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处理。

  3.被拖移车辆,无法查明车辆所有人且无涉案嫌疑的,按照《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或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公安、城市管理、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认真研究部署,在各县(市、区)城区组织开展一次有声势的集中清理整顿。积极向属地党委政府报告,借力文明城市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等工作平台,提请在经费和停车场所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处置原则、部门分工等,推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公安、住建(房管)、城管、财政、法院等部门以及街道(乡镇)、社区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积极稳妥推进。充分认识清理整顿“僵尸车”的复杂性,既要积极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又要注重维护机动车所有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梳理处置“僵尸车”法律法规依据,审慎处置暂时无法与机动车所有人取得联系的车辆,制定完善处置争议处理机制、预案等。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和处置方法,坚决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负面舆论炒作。

  (三)推动长效管理。加强产生“僵尸车”源头问题研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僵尸车”治理工作,定期滚动排查,长期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积极推动地方立法,以法律规范形式明确“僵尸车”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处置方法及“僵尸车”所有人法律责任,为“僵尸车”长效常态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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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安城管重拳整治“僵尸车”清除城市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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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漏网“僵尸车”仍占位,交警清理进行时……

  为进一步维持“僵尸车”清理整治效果,最大限度释放公共停车空间,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5月24日,福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开展“僵尸车”清理回头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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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实此前,福建就已经“零容忍”!

  福建各地早就开展,清理举报“僵尸车”的活动,重拳整治!

  2019年11月,福建省公安厅、住建厅联合制定《清理整治“僵尸车”工作意见》。

通知!福建街头一旦发现,立即举报!多地已经行动!

  为了更好的城市环境,大家一起行动起来,扩散给更多人知道!

【责任编辑:朱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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