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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缴纳“燃油消费税” 欠缴养路费者仍要交
2008-12-16 21:45:41  作者:蒋丽敏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明年元旦后要缴纳“燃油消费税”了,今年欠下的养路费就不用缴了吧?最近一些市民有这个疑问。为此,16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福州公路稽征处处长徐先盛。

  据介绍,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及福建省政府办公厅都有专门文件明确指出,今年12月份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继续进行。因此有车单位或个人均应在1231之前,缴清此前欠缴的养路费。即使明年11日后开始实行燃油税费改革措施,取消养路费,但之前欠缴养路费的车主还会被追缴。

  目前,福州公路稽征处除了进行12月份的养路费正常收缴工作外,正在收集、整理欠费车辆的基本资料,并与公安车管部门进行信息核对,为今后的养路费追缴工作做前期准备。

  (福州晚报记者 蒋丽敏 通讯员 邹学光)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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