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区条例凸显四大亮点 给片区最大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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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自贸片区实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福州新闻网4月1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省人大常委会昨日召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新闻通气会,省相关部门和自贸区各片区负责人到会介绍了这部条例的亮点和相关工作,理顺机制、制度创新、地方特色、便民惠企是条例的四大亮点。
便民惠企
增加企业百姓获得感
在理顺管理体制方面,福建自贸区管理体制既不同于上海,也不同于天津和广东。条例规定了具有我省特色的管理体制,省政府及设区的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片区管理机构,将推进自贸区发展改革创新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管理,给各片区最大的发展空间。
在突出制度创新方面,条例对标国际投资贸易规则,规定自贸试验区建立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商事登记制度,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和发展权利受法律保护,在监管、税收和政府采购等方面享有公平待遇,完善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和保护制度等等。条例还鼓励改革创新,建立创新容错机制,减免创新承受的不当压力。
体现地方特色方面,对台合作和海丝核心区建设是福建自贸试验区的两大特色。条例设专章规定闽台交流与合作,在海丝核心区方面则规定支持企业扩大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自贸区加强与这些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提升贸易水平。
突出便民惠企方面,为了让企业和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条例在修改过程中增加了取消对企业的检查评比,以及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还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开展保税展示交易,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将保税展示交易业务扩展到全省。也就是说,全省老百姓有望在家门口享受到自贸区保税商品。
将更多创新举措
列入全国可复制范围
据福建自贸试验区办公室介绍,截至今年3月底,福建自贸试验区186项重点试验任务已实施145项,正在推进41项;已落地实施创新举措160项,经评估63项属全国首创。自贸试验区共新增企业2.6万多户,增长4倍多;注册资本4000多亿元,增长5倍多。
下阶段,按照《条例》要求,福建自贸试验区办公室将打造更多先行优势。通过“整合一批、提升一批、拓展一批、新推一批”,促进创新成果提质增效,争取在投资、贸易、金融、对台、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都有典型举措,将更多有影响、上档次的创新举措列入全国可复制可推广范围。还要强化风险防控,按照《条例》要求,通过加快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强化对市场主体的联动监管、联合惩戒,构建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多渠道强化人才保障,为自贸试验区加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撑。进一步发挥自贸片区检察室、法庭、国际商事仲裁院和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作用,为自贸试验区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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