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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4级人大代表视察 建议污染饮用水源最高罚百万
2009-01-12 20:19:29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上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在榕的全国、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百余人对我市饮用水源保护情况开展联合视察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宁德污染福州的跨区域污染问题,郭秋水等福州代表团的10名省人大代表12日向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制定〈福建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议案》,并建议省政府将治理饮用水源污染作为今年工作重点。

   本报去年1211日在党报热线版以《饮用水源亟需保护》为题报道了此次联合视察检查情况。文中提到宁德古田境内一些石板材企业违规排放造成我市主要饮用水源之一的敖江流域(霍口段)变成“牛奶溪”。当时在场的省人大代表就表示,要在今年的省人代会上提交相关议案,12日这份议案就是参加检查的代表集体提出的。

  议案强调,水是生活必需资源,而水污染可能引发500多种疾病。由于受到古田县境内石材切割废水的严重污染,敖江流域(霍口段)水源已不能洗菜、洗衣,且多年不见鱼虾。据农大专家反映,这些污水存在金属离子超标问题,需治理达标后方可饮用。有些专家还透露,如果人和动物食用了这种水,可能致癌。

  代表们建议,要建立敖江全流域日常监控体系,对把未经处理、超标污水直接排放溪流的石材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对排放不达标的依法实施警示、罚款、停电、强制停产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可借鉴南安等石板材加工企业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办法,要求石材企业使用大切机、切边机和磨机,必须配套建设规范的废水沉淀池、循环池。

  为了从根本上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代表们还提出尽快制定《福建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明确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水质标准,规定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及污染饮用水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议对违法行为最高给予100万元的重罚。如果此法出台,有关部门不仅可依法对敖江流域进行综合治理,同时也可对全省其他提供饮用水源的河流、湖泊、水库、水井等进行有效保护。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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