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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饮用水源如无整改行动 将接受行政问责并曝光
2008-12-30 21:06:53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3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我市饮用水源保护检查情况对接会,听取相关县(市)区及部门表态。会上,市领导强调,到明年第二季度还无整改行动的,要对相关领导进行行政问责并将存在问题在省市媒体曝光。
   
  为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饮用水源安全问题,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四级人大代表联合视察检查了我市饮用水源保护情况。视察检查活动发现,位于乌龙江福清、长乐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仓山区、闽侯县的部分镇、村在禁养区内仍存在较大规模的畜禽养殖项目,养殖污水对长乐、福清饮用水取水口水质构成很大威胁。一些已整治并补偿过的畜禽养殖项目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潮,还有部分县(市)区畜禽养殖直接污染饮用水源(详见本报11日4版《饮用水源亟需保护》)。
   
  为此,检查组提出了4点建议,作为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予以交办,要求市政府办公厅确定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在3个月内报告办理结果。这些建议是: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提高各级干部和群众的法制意识和环保意识;限期完成城市规划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畜禽养殖项目的取缔、关闭、搬迁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增加敖江流域保护区范围内农民的收入;持续推动闽江、敖江全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市领导练知轩、施能柏、时小雨出席对接会。据悉,通过整治,明年我市要彻底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还将广泛组织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跟踪督查工作的重点,上下形成合力,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切实帮助党委和政府解决实际困难,让百姓喝上“放心水”。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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