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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城区禁煤区域全部划定 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2008-12-28 21:37:37  作者:何佳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记者28日获悉,马尾区“东至君竹排涝渠入闽江口,西至魁岐渠入闽江口,南至闽江,北至104国道”内的区域被划定为禁煤区。至此,我市城区禁煤区域全部划定。

  市政府今年2月出台的《福州市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实施意见》,确定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全部和晋安区三环路以内区域为禁煤区。我市通过实施禁煤区工作,每年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硫4136吨。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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