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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节假日停车泊位费要提高 占用消防通道要罚款
2008-11-27 20:44:24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27日分组审议了《福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这是该法规第一次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改变停车场功能如何处罚、停车收费如何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等话题畅所欲言。

  改变停车场功能不能轻罚

  草案规定:将停车场挪作他用或停止使用,逾期不改正的,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按照改变功能、挪作他用或者停止使用的停车泊位数量,每个泊位处以1000元罚款。

  审议意见:1000元的罚款太轻了,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对挪用泊位每个每月罚款1000元。“我知道有个商贸大厦将车位租给商户作仓库,如果只交1000元罚款,他们觉得合算,宁可交罚款也不恢复车位。我建议要重罚,罚完还要责令恢复泊位。”还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现有很多停车场被改作商业用途,因此建议除了罚款,还要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让占用车位的商户无利可图,让他们不得不恢复车位。还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罚款不是根本目的,要区别对待,对能恢复车位的重在恢复车位,可以不罚款;对不能恢复车位的要重罚,并用好罚没款,投入于停车场建设。

  节假日停车泊位收费要提高

  草案规定: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按分区域、分时段、同一区域道路停车高于路外停车的原则确定。

  审议意见:停车分时段收费,这里不仅指每天的不同时段区分,还应包括平时和节假日、双休日的时间区分。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节假日停车收费要大大高于平时,比如圣诞节东街口人潮汹涌,这种时候在东街口停车收费要大大提高,如一个泊位收费100元,通过价格杠杆限制人们开车出行,鼓励徒步出行。另外,地上和地下的停车收费也要拉大距离,目前地上和地下停车收费一般都是每辆车5元,有的地下停车场尽管会便宜一两元,但人们图方便仍然不愿停地下。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为鼓励地下停车场的使用,对车停地下停车场的,可以免收费或仅收1元,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贴。

  占用消防通道当停车泊位要罚

  草案规定:停车泊位不得占用住宅区的绿化用地和消防通道,不得影响住宅区道路交通。

  审议意见: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个规定很好,但缺乏相应的罚则。“如果没有法律责任,这项规定就没有约束力。现在住宅小区停车把消防通道堵塞的现象非常普遍,如果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进不了,这种情况由谁处罚、如何处罚,法规应予以明确。”

  居委会有权开汽车停车票据吗?

  草案规定:未实行封闭式物业管理或者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居民住宅区的停车场,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管理,有偿服务。

  审议意见:居委会有权开停车票据吗?对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这个疑虑,市政府法制办表示,让社区居委会参与小区停车泊位管理是有效的作法,但票据如何出具还需摸索。目前的考虑是可以借鉴“两车”管理模式,由某一部门统一出具票据。但这票据由哪个部门来出,还需论证。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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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每月新增机动车4000多辆

  据统计,驾管所每天发放汽车驾照300多本,全市每月新增机动车4000多部,但停车场建设十分滞后。鼓楼区现有机动车11万多辆,仅有停车位7000多个;台江区有机动车7万多辆,但道路停车泊位仅7000多个。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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