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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十天接到439起短信诈骗报案 以消费类诈骗为主
2008-11-18 17:15:39  作者:陈玲云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8日,记者获悉,11月5日至11月14日十天内,全市接到短信诈骗报案439起,其中已遂19起。在439起案件中,消费类诈骗305起,汇款类诈骗94起,中奖类诈骗18起,其他诈骗类22起。在已遂的19起案件中,事主被骗人民币9余万元。

  据警方统计分析,诈骗分子涉案电话号码357个,其中涉案号码的归属地主要集中在广东161个、福建102个(其中小灵通82个)、湖北81个、河北邯郸28个、黑龙江17个、云南12个,还遍及北京、上海、山东、四川、海南、浙江、陕西、江苏、广西、内蒙古等地。

  涉案银行帐户多达41个,开户地主要集中在湖南13个、广东6个、云南6个、贵州4个、福建4个、重庆2个、海南1个、江西1个、陕西1个、未知3个。

  主要诈骗手段

  消费类诈骗手段

  犯罪嫌疑人用手机号(XXXXX)群发短信,欺骗诈骗对象在某某商场用银联卡消费若干钱,有问题请咨询银联中心电话(XXXXXX)。事主一旦回复电话,对方就会告知可能银联卡被盗刷,然后主动提供公安局的报案电话给事主,事主如果回复电话,对方既欺骗其是刑警队的或者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的,再以保护事主帐户为由,要求事主到ATM机上在其指导下进行转帐操作,把事主的钱转移到诈骗分子指定的帐户上,以达到诈骗的目的。如11月4日,事主余某某到诈骗分子的电话称,其银行账户被人盗用进行恶意透支,要求事主赶快报警,还主动提供电话,并叫其到ATM机上在其相关指导下的 “保护”操作,把钱转进诈骗分子指定的账户,被骗32265元。此类案件具有代表性,在已遂的19起案件中,此类案件共发生14起,占74%。

  其他类诈骗手段

  除消费类诈骗案件以外,其他类诈骗,如中奖、汇款、退税等案件共发生5起,占已遂案件的26%。与消费类诈骗手段相似,犯罪嫌疑人用手机号(XXXXX)群发短信,告知诈骗对象中奖若干钱,并要求事主回复电话(XXXXX),如果事主回复电话,对方就编造各种理由让事主相信,自已真的已经中奖了,而后以要交纳所得税、手续费等为名,要求事主将款项汇入其指定的银行帐户。或者谎称诈骗对象的某某朋友出车祸,急需用钱,说服其向银行账户汇款,以达到诈骗的目的。11月13日事主沈某收到一条中奖短信,回复电话后按照对方提示到ATM上往对方账户汇去了人民币4821元。11月7日,长乐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特大汇款类短信诈骗案件,事主陈某某在经商过程中,刚好要给合作对方汇出一笔数额达370万的巨款,此时正好收到一条诈骗短信,陈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就把钱汇入诈骗分子的指定账户。

  发案特点

  近期诈骗手段有新特点:一是诈骗分子把手伸向防范意识较为薄弱的在校大学生,共发生5起,占发案总数的26%;二是冒充领导进行诈骗,诈骗分子竟然冒充有关领导,要求事主给某某账号直接汇款。

  防范措施

  1、当前诈骗分子最主要的诈骗手段是消费类诈骗,如果接到消费类诈骗信息,不要轻易相信,也不要直接按短信提供的电话去回复电话,如果真的对自已的消费账户有疑问,要亲自到银行查询,以免上当受骗。

  2、不贪“小便宜”,不信“天上会掉馅饼”;相信“眼见为真”,不要相信所谓“公安机关”、“亲朋好友”,要保护好密码等个人资料,特别是不要轻易把钱汇入没经过核实的账户。

  3、对其它诈骗短信,自已一时没办法核实的,可以“不予理采”,并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

  (福州新闻网记者 陈玲云)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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