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福清样本 司法护航“平安之路”
福清市是一个拥有140万人口和70万辆机动车的县级市,随着市域路网的密集和车辆保有量的不断攀升,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日益增多。为有效应对这一挑战,福清法院打造“枫行宏路”品牌,通过全域调解、专业审判、系统保障,推动道路交通纠纷源头化解,提升办案质效,优化市域治理,实现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道路交通领域的深化应用。
建立“全域大调解”机制
2022年3月,福清法院升级多元调处中心,设在宏路法庭(该庭负责福清全市范围的交通事故案件集中审理),并于2024年5月牵头福清市公安局、司法局、金融监管支局建立“全域大调解”机制。
该机制构建了包括多元调处中心、市交警大队下辖的4个中队片区分中心、24个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内的“三级联调”网络,将调解资源延伸至镇村一级。通过交叉调解、联合调解、提级调解等方式,协同化解道路交通纠纷,实现了矛盾不出村、不出镇。
老王在福清市龙田镇发生交通事故后,仅用3日便在多元调处中心龙田片区分中心拿到赔偿款,这正是“全域大调解”机制高效运行的缩影。据统计,多元调处中心运行2年多来,已成功调解3755件道路交通纠纷,自动履行到位理赔款2.2亿元。
推行诉前“鉴定+调解”机制
宏路法庭在打造专业化法庭过程中,形成了“民刑一体、审执一体、诉非一体、鉴调一体”的创新模式。特别是在诉前鉴定方面,法庭于2022年5月在多元调处中心设立道路交通纠纷诉前鉴定专窗,创新推行诉前“鉴定+调解”机制。该机制有效解决了过去单方委托鉴定导致重新鉴定比例高、诉累大、审限拖延等问题。
法庭已推动实施259件诉前鉴定,结合鉴定意见促成96件调解成功。对于未能调解成功而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平均结案时间缩短了58天,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此外,法庭还着力提升审判质效,2024年共引导、督促主动履行赔偿责任135件,金额达1769.3万元。
积极融入市域治理
宏路法庭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同时,注重将案件转化为党委政府决策治理的依据。
法庭创新制作交通事故审判工作月报,向福清市道安办、市委政法委等职能部门每月通报交通事故涉诉态势、治理难点、典型案例,推进纠纷治理的部门联动。
针对运输、快递及外卖行业等重点领域,法庭联合市交警大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未成年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车、摩托车问题,向福清市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并录制交通安全法治课视频向全市各中小学推送;向市道安办发出关于推动非机动车带牌带险销售工作的司法建议并获得重视、落实。(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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