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全面开展“物业侵占公共收益”专项整治行动
电梯广告费、公共设施收入、公共道路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住宅小区的公共收益去哪儿了?
别急,这些问题其实都跟“点题整治”有关!
守好广大业主的“钱袋子”,福清这次来真的!
今年6月份以来,福清市全面开展“物业侵占公共收益”专项整治行动。
截至目前,福清市住建局共牵头组织164个物业小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累计回收企业自查自纠表164份,收到各类信访投诉8件,对70个小区物业是否存在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17个,已整改17个。累计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委员会专户的公共收益资金金额共521.86万元,涉及54个物业小区约11.1846万户。
福清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维护业主利益,让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侵占业主公共收益行为得到有效纠正和查处,提高业主对物业“点题整治”的支持率、知晓率、满意率,市住建局正联合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拟抽查核实全市50%以上物业小区,并核查群众举报线索。
福清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福清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暂行办法》;及时约谈不规范物业服务企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依法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的行为,并对不良行为予以信用扣分。
福清市发改局负责依法依规收集相关部门推送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福建福州)”网站公示;对依法列入严重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联合奖惩系统推送至相关部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福清市公安局负责依法侦办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犯罪案件。
福清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格式条款,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各有关单位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推送的涉及物业服务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用信息,记于相对应市场主体名下并依法公示,强化对有关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
同时,福清市住建局要求全市各镇街全面检查辖区内所有物业小区,每季度交叉检查一次。
截至目前,共印发4000份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宣传海报,并张贴于福清市各小区每栋楼的入口显眼位置。
“近期,我们将组织检查组,深入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整治,检查将一直持续至11月。”福清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每个月将对物业“点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重点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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