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建省财政下达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1.7亿元,重点奖补创建成效突出的1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加上前期已下达的创建对象补助资金,每个受奖补示范乡镇共获得资金2000万元。
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等。自2024年实施这一奖补政策以来,全省已有2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获得奖补资金,进一步激活乡镇发展动力和活力,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动力。
奖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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