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明确闽人社文〔2010〕399号文件有效期的补充通知,一起来看——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要求,现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闽人社文〔2010〕399号)有效期补充通知如下: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闽人社文〔2010〕399号)有效期至2030年9月23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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