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师生和群众的获得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中小学校要严格履行校服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将校服管理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校服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选用采购工作全流程的指导和监督,提升校服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采购单位要在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明确要求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督促落实质量责任,强化抽查并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同时将查处结果公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保障机制,向中小学生免费配发校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要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各地各校要加强校服管理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采取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对家长和学生开展校服管理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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