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5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潘国强为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项、《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和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潘国强代理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潘国强出生于1974年10月,长期在苏州市工作,历任苏州市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副调研员,吴中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苏州市委副秘书长、市接待办主任等职。
2018年,潘国强任张家港市代市长,后去代转正,2020年任张家港市委书记。2021年9月,他任苏州市委常委、秘书长。
2023年5月,潘国强任扬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23年8月当选为扬州市市长。
2025年7月22日,扬州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潘国强因工作变动辞去扬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2025年7月,潘国强任宁德市委副书记。
此前任宁德市市长的张永宁,已于5月出任宁德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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