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21日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福建省83个不动产登记机构近日已全部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税费同缴”,成为全国首个通过“总对总”模式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税费同缴”全覆盖的省份。
据了解,省自然资源厅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立足二手房转移登记费和税款多次缴纳的小切口,以“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为牵引,合并税费申报、缴纳流程,创新推出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省级“总对总”服务。
省自然资源厅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人行福建省分行和大数据集团等建立联动协同机制,打破业务系统壁垒,完成省级平台的构建。全省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升级业务系统,完成与省级平台提供的开票信息查询、缴费发起等接口对接。依托闽政通APP设立“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专区,统一支付入口和数据标准,实现群众前端一次性支付、税费款后台自动清分入库、线上及时开具电子凭据,用“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截至目前,福建累计办理“税费同缴”业务超8000宗,收缴税费金额达7亿元。(记者 赖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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