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2日,国务院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有记者问:福建省日前发布了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第四批政策措施,请发言人介绍一下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最新进展情况。
发言人陈斌华表示,2月27日,福建省发布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第四批17条政策措施。此次发布的政策,是福建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又一重要举措。新一批政策措施有三个特色亮点:
一是紧扣《意见》部署安排。出台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支持台湾同胞参与宁德海洋渔业养殖合作、支持台胞台企参与莆田生技医疗产业合作等政策举措,进一步细化落实《意见》。
二是突出关切台胞台企需求。注重针对台胞台企的实际需求,在就业创业、生活便利、权益保障等领域提供精准支持。通过职业技能资格直接采认、线上居住证换领补领、开设两岸婚姻家庭专线等举措,解决台胞在闽融入生活的实际问题。
三是着力提供台胞台企更多发展机遇。给予入驻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先行先试区的马祖企业运营奖励、为台胞提供超百个宁德锂电产业企业专属岗位,对购买三明林业碳票台胞给予七折优惠等,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干货”。致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里路”,确保实现快速申请、马上享用效果,提升台胞台企获得感。
《意见》发布以来,福建省已先后发布共四批62条政策措施,取得良好反响。未来,福建省将继续以“融合、示范”为导向,推动政策从“纸面”落到“地面”。我们相信,随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将有更多台胞台企在福建这片人亲土亲的热土上共享机遇、共赢未来。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