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13日从省商务厅获悉,为推动本土企业高质量“走出去”,福建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已启动,符合相关条件的福州企业可以在3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所在设区市商务局。
专项资金包括以下支持内容:投资奖励,对企业2024年度实际对外投资5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按不超过2024年实际投资额5‰的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其中,对企业实施海外并购,投资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投资福建“两国双园”境外园区的直接投资项目,且2024年度实际投资额5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6‰的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工程业绩奖励,对2024年度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500万美元(含)以上且实现增长的企业,按不超过完成营业额5‰的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2024年度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首次达到3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外派劳务奖励,对2024年度外派劳务1000人次(含)以上且实现增长的企业,按不超过200元/人的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保险费用补助,对企业为境外投资和建设项目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为外派境外项目的中方人员投保人身安全保险,按不超过2024年实际保费支出80%的标准,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记者 吴桦真)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