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经研究,此次下达补助资金6000万元。该资金属于一次性补助,其中支持10个乡镇建设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每个500万元;10个村建设“一村一品”专业村,每个100万元。通知明确支持重点↓↓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乡镇、村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全产业链项目建设。
1.支持诏安县西潭镇(蔬菜)、德化县汤头乡(刺葡萄)、明溪县盖洋镇(优质稻)、尤溪县管前镇(金柑)、武夷山市五夫镇(白莲)、新罗区适中镇(薏米)、永定区洪山镇(柚子)、武平县象洞镇(百香果)、古田县鹤塘镇(食用菌)、松溪县郑墩镇(茶叶)等10个乡镇,壮大农业主导产业,提升原料基地、仓储保鲜、加工营销等设施装备水平,培育产业融合主体,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加强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2.支持云霄县火田镇水头村(青枣)、仙游县大济镇尾坂村(文旦柚)、建宁县溪源乡都团村(水稻)、宁化县河龙乡永建村(河龙贡鸡)、泰宁县大田乡料坊村(洋芋粉丝)、顺昌县郑坊镇峰岭村(草莓)、政和县镇前镇湘源村(椒类)、上杭县蛟洋镇陈坊村(状元豆)、长汀县铁长乡铁长村(乌龙茶)、霞浦县柏洋乡后垅村(红薯)等10个村,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推进规模化经营、绿色化生产、标准化发展、品牌化营销、融合化升级等。
资金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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