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莆田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朝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朝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财政资金重大损失;公器私用,私欲膨胀,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公司上市、用地审批、征迁补偿、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朝东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朝东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莆田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杨朝东简历
杨朝东,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福建仙游人,在职研究生学历,莆田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9年12月,任莆田市荔城区委副书记(正处级);
2011年6月,任莆田市荔城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11年12月,任莆田市荔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6年6月,任莆田市荔城区委书记;
2021年6月,换届待安排;
2021年12月,任莆田市政协党组成员;
2022年1月,任莆田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24年10月,被免去莆田市政协党组成员职务;
2024年11月,被免去莆田市政协副主席职务、被撤销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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