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1日,古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原副院长、宁德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朱某某受贿罪一案。为充分发挥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县卫健局、总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等单位40余人现场“零距离”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24年间,被告人朱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设备采购项目承揽、验收及钱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收受多名经销商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63.3万元,用于借款给亲友、购买车辆、日常开销等。
庭审中,审判长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与事实,按照庭审程序的要求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建议等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合法权利。
庭审过程严谨有序,被告人朱某某在最后陈述时深刻忏悔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我自愿认罪认罚,我一定好好努力,尽早回归社会,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病患。”
该案件将经合议庭合议后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今天的庭审活动,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下一步,古田法院将继续保持打击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延伸审判职能触角,健全完善警示教育机制,用好案件“活教材”,教育提醒广大干部引以为戒,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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