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5日下午,莆田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
任命:
林峰为莆田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
免去黄德元的莆田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免去温斌的莆田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
黄春水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陈志华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翁奇任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开赐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郑加辉的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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