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省应急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4—2025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通知明确,各地应急管理、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救助主体责任,早谋划、早行动,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高效有序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通知强调,要按照“户报、村评、公示、乡审、县定”程序,全面细致开展受灾群众救助需求摸排,及时将因灾遭遇,及时将因灾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要精准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全面掌握需救助人员底数和资金、物资需求,确保应救尽救、公开公平公正;要认真履行灾害救助主体责任,完善救助标准,强化本级冬春救助款物保障,对受灾困难群众针对性开展分档救助,加强倒房重建户、农作物绝收户、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救助帮扶。要加快救助资金下达进度,依托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确保资金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坚决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等现象。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