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11所幼儿园关闭
最新消息!泉州鲤城区关闭7所幼儿园,泉港区关闭4所幼儿园。
泉州鲤城区
日前,泉州鲤城区教育局发布公告,辖区7所民办幼儿园、1家学科类培训机构终止办学!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关于鲤城区王宫培幼幼儿园等
7所民办幼儿园终止办学的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王宫培幼幼儿园、鲤城区龙凤宝贝幼儿园、鲤城区金龙大地幼儿园、鲤城新祥幼儿园、鲤城区蓓蕾幼儿园、鲤城星光幼儿园、鲤城明光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系经鲤城区教育局审批许可设立的民办幼儿园。由于城市项目建设拆迁、生源减少等原因,该7所幼儿园已经分别向我局提交了《民办学校终止办学申请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自愿申请终止办学,现面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自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该7所幼儿园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招生办学活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规进行财务清算,依法依规处置相关财产。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将对该7所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办学许可证注销后,该7所民办幼儿园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
三、以上相关事项,各相关主体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0月10日前与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社管办)联系,联系电话:22389531。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规程序办理办学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4年9月2日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
鲤城区九宫格教育培训中心
终止办学的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九宫格教育培训中心(办学注册地址:鲤城区九一街223号2楼)系经鲤城区教育局审批许可设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该机构已于2024年7月30日向我局提交了《民办学校终止办学申请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办学许可证号:135050270000668),自愿申请终止办学,现面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自本公告发布即日起,九宫格教育培训中心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招生办学活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规进行财务清算,依法依规处置相关财产。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将对九宫格教育培训中心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办学许可证注销后,该机构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
三、以上相关事项,各相关主体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0月10日前与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社管办)联系,联系电话:22389531。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规程序办理办学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4年9月2日
泉港区
据泉港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显示,泉港区教育局已批准同意山腰路加幼儿园、为为幼儿园、贝贝幼儿园、爱迪儿幼儿园等4家民办幼儿园终止办学。
信息显示,泉港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第六十条“终止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等规定,研究同意这4家民办幼儿园终止办学。
根据规定,这4家幼儿园还需按规定及时到民政、税务等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 福州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表公布 学校未经公示不得收费(2024-09-08 08:26:15)
- 福建首个学前台胞子女班开学 深受台胞台企欢迎(2024-09-04 10:09:30)
- 现场直击!罗源开学第一天,仪式感满满~(2024-09-03 11:14:45)
- 福州新建改扩建学校40所 新增16890个学位(2024-09-03 10:16:18)
- 东南汽车城新增汽车主题幼儿园(2024-09-02 09:13:47)
- 闽侯东南实验幼儿园投用 提供学位270个(2024-09-02 08:23:46)
- 市级示范!福州市教育局最新公示!(2024-08-15 22:25:37)
- 闽侯南通方洲幼儿园下月投用 可提供270个学位(2024-08-04 08:18:41)
- 秋季新学年投用!福州又一学校来了!(2024-08-03 11:03:54)
- 注意!长乐这些公办幼儿园学位补招!(2024-07-20 19:51:47)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