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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海关所属东渡海关查获一批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干虾壳”共重51.23吨。
广东某科技有限公司申报进口一批“干虾壳”货物,申报数量51.23吨。
东渡海关查验发现,该批货物以虾头和碎片虾壳为主,形态较差,且伴有腥臭味,为生鲜虾剥离虾肉后的虾壳副产物,夹带少量树叶、木块、塑料绳等杂物,还有少量虫卵和虫体,已有较严重的霉变情况,并滋生出虫子,说明在生产加工、包装过程中,生产企业没有进行有效的产品质量控制。经鉴定,该批货物属于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体、半固体,常被称为“洋垃圾”。
“干虾壳”主要用于制作饲料和作为甲壳素等添加剂的原材料。将这种已经霉变生虫的“干虾壳”固体废物挡在国门之外,既是防范生物安全风险,又是守卫人民健康。
记者了解到,我国已全面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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