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5日零时起,南平又一高速路段免收通行费啦!
免收通行费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一起来看!
3月14日,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建阳区内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将实行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免费通行条件
享受免费的车辆需满足以下条件:已办理并使用ETC通行,未欠缴高速公路通行费,且通行里程等于两个收费站间收费里程的9座及以下(含9座)一类小型客车。
免费通行区间
在南平建阳、南平南2个高速公路收费站之间点对点往返通行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用由政府统一支付,车辆用户免费通行。免费往返通行区间为:南平建阳-南平南,不在上述免费通行区间的一类小型客车仍需正常缴纳通行费。
免费政策实施时间
免费政策自2024年3月15日零时起施行。如因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有所调整,将另行公告。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