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对两名国企干部提起公诉
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江醒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粤港业务协调工作组原副组长、中国交建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总部原咨询江醒标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江醒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江醒标利用担任中国港湾建设总公司广州航道局投资开发部经理、副总工程师、工程处处长、工程部经理,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醒标(资料图)
据福建省纪委监委2023年8月消息,江醒标被“双开”。
经查,江醒标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毫无廉洁底线,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量核算、工程款拨付、工程项目分包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江醒标简历
江醒标,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福建永定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6年6月至2014年7月,任广州航道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广州航道局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2015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天津航道局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2018年11月至2022年11月,任中国交建香港三跑项目指挥部副指挥长;
2022年11月起任中国交建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总部咨询。
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卢书明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卢书明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卢书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卢书明在担任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经济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用担任中交第四航务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在担任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卢书明(资料图)
据福建省纪委监委2023年8月消息,卢书明被“双开”。
经查,卢书明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廉洁底线失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有公司公共财物。
卢书明简历
卢书明,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安徽五河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3年5月至2013年6月,任中交四航局五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任中交四航局五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州分公司经理、厦门分公司经理;
2015年4月至2016年1月,任中交四航局五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州分公司经理、厦门分公司经理;
2016年1月至2016年7月,任中交四航局五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福州分公司经理、厦门分公司经理;
2016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中交四航局五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州分公司经理、厦门分公司经理;
2017年11月至2019年7月,任中交四航局五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州分公司经理;
2019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中国交建华东区域总部党工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中国交建长三角区域总部党工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1年10月至2022年7月,任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2年7月起任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 一个月给儿子办3次婚宴收66万礼金(2023-09-24 15:48:04)
- 福建通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6人(2023-09-23 14:04:31)
- 贪官8年内向女儿转移现金近2千万 每次在包里塞几十万元(2023-09-23 11:24:13)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受贿案一审开庭(2023-09-21 17:06:17)
- 漳州一干部被“双开”!3个月前主动投案(2023-09-21 11:20:55)
-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龙岩一医院原院长被查(2023-09-21 11:11:26)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023-09-20 18:06:01)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黄宪辉被开除公职(2023-09-20 10:57:28)
- 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六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023-09-19 18:02:27)
-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龚建华受贿案一审宣判(2023-09-19 17:04:02)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