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厦门、平潭两地发布一批人事任免,一起来看——
厦门集美区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王明福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集美区委《关于王明福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厦集委干〔2023〕67号)精神,因在试用期间能胜任本职工作,经研究决定正式任命:
王明福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炜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巍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副局长;
黎方雪、黄澍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副局长;
杜沛松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彭献龙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季卫星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时民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黄世凤同志为厦门市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周文峰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邱明虹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壬贵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保武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均从2022年4月算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陈世友等同志挂职的通知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集美区委《关于陈世友等同志挂职的通知》(厦集委干〔2023〕7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陈世友同志挂职任厦门市集美区商务局副局长;
林惠荣同志挂职任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任可同志挂职任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世友、林惠荣同志挂职时间均从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任可同志挂职时间从2023年5月至2025年4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厦门海沧区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李锦华等任职的通知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接厦海委干〔2023〕37号文通知:
因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决定正式任命:
李锦华任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林文任海沧区嵩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济春任海沧区东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以上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厦门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吴芳华等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
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决定正式任用:
吴芳华为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副局长;
阮小霞为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副局长;
黄双明为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爱明为厦门市翔安区香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郭垂财为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美星为厦门市翔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副处级);
郑东云为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
黄献庭为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
叶炎坤为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景林为厦门市翔安招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宁为厦门市翔安招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4月算起。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平潭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关于林述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岚综委干〔2023〕37号
区资源生态局党组:
经研究决定:
林述佳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泉同志兼任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免去游美发同志的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职务。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2023年5月29日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关于欧阳志为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岚综委干〔2023〕36号
金井片区管理局、海坛片区管理局、苏平片区管理局党委:
经研究决定:
欧阳志为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免去其苏平片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志艳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海坛片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职务(职级);
薛艺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念保雄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
免去何盈同志的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管理局党委副书记、二级调研员职务(职级);
免去林述佳同志的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