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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部署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有关工作

2023-03-01 16:30:40来源:福建教育微言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23年我省将遴选立项一批中小学思政德育研究课题,择优遴选确定第四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第三批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第四批福建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第六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第五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第四批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培育认定一批中等职业学校“三全育人”典型学校。

一起来看看具体要求:

一、遴选立项一批中小学思政德育研究课题和遴选第四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

(一)主要任务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开展中小学思政课教学资源项目建设,组织中小学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结合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基础教育研究专项,增设并遴选立项一批中小学思政德育研究课题。扎实开展“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学雷锋 学模范”“开学第一课”等德育品牌活动;实施青少年读书行动,开展书香校园创建,择优遴选确定第四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

(二)工作要求

中小学德育思政研究课题申报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另发)。第四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各设区市各遴选推荐15项、平潭综合实验区遴选推荐6项、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每所各遴选推荐1项。

(三)材料申报

中小学德育思政研究课题申报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组织申报。第四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每篇案例介绍控制在5000字以内),须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下同)和省属学校审核后,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统一寄送省教育厅思政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组织遴选第三批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

(一)主要任务

认真落实《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持续深入推广使用《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周活动,择优遴选第三批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第三批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影响力,实践育人功能发挥充分,引领创新作用明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家庭教育特色学校。

(二)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推荐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各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2个,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每所各遴选推荐1项。

(三)材料申报

请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审核后的典型案例电子版、特色学校(园)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典型案例和特色学校(园)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

三、组织遴选第四批福建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和遴选建设第四批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

(一)主要任务

持续推广使用《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手册》,择优遴选第四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和遴选建设第四批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

(二)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根据特色学校建设标准(见附件3)择优推荐小初高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15所,平潭综合实验区择优推荐3所,符合标准的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各报送1个。各设区市根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3个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每所各遴选推荐1个。原则上已入选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和名师工作室的学校不再推荐。

(三)材料申报

相关申报材料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审核后,请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福建省第四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汇总表》和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表》《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

四、组织遴选第六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

(一)主要任务

着眼科学布点和覆盖面,侧重从尚无省级以上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县(市、区)择优推荐第六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原则上已有2个省级及以上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含营地)的县(市、区)不再推荐,已有1个的从严控制。

(二)工作要求

对照《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以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为单位组织申报。符合推荐要求的,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基地推荐不超过3个,营地推荐不超过1个,不符合推荐要求的不组织申报。

(三)材料申报

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视频短片(光盘或U盘)经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后,请于2023年8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届时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五、组织遴选第五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

(一)主要任务

推动各地各校切实保障劳动教育课时总量,制定劳动教育清单,普遍开展劳动实践教育,择优遴选推荐第五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

(二)工作要求

具体遴选推荐名额为:福州、泉州各15个,厦门、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各10个,平潭综合实验区4个,省属中小学各1个。

(三)材料申报

推荐项目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审核后,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

六、组织遴选第四批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一)主要任务

加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建设,遴选建设第四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二)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按照劳动教育实施有规划、劳动教育条件有保障、劳动教育效果有评价、劳动教育开展有影响的要求组织申报。各设区市各推荐不超过4个,平潭综合实验区择优推荐1个。

(三)材料申报

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视频短片(光盘或U盘)经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后,请于2023年8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

七、组织遴选培育认定一批中职“三全育人”典型学校(中职专项)

(一)主要任务

遴选培育认定一批中等职业学校“三全育人”典型学校。

(二)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建设指南》和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福州、泉州各择优推荐不超过4所,其他设区市各择优推荐不超过2所,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1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自荐申报。

(三)材料申报

相关申报材料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审核后,于2023年3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

以上年度工作任务,请按规定时限及时组织申报,逾期均不再受理。各地各校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配套支持,重点支持打造特色精品项目。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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