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十大措施 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
近日,《福建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出台,明确了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十项措施,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提升能力方面,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实施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和素养提升计划,实施高校“双创”校外导师专项人才计划,建设300门左右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特色课程,每年遴选不少于2000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推进平台建设方面,支持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共建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基地等,争创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加快建设海峡两岸青年大学生融合发展和创新创业创造中心。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免费提供不少于30%的场地给创新创业大学生使用。“十四五”期间立项建设2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和5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完善可持续发展机制方面,办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福建省赛,鼓励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赛事,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给予获奖团队奖励和创业支持。
促进成果转化方面,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提供全链条服务,对大学生创业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项目予以补助,支持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需求与投融资对接会。
提升服务水平方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登记服务,支持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资源向大学生开放,鼓励企业为大学生建设创新创业培育中心等。
财税扶持政策方面,对创新创业大学生减免部分税收,对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载体免征增值税等。支持私募创业投资基金投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金融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者给予贷款支持,简化优化创业贷款流程。
引导支持方面,《措施》提出引导创新创业平台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早期投资与投智。
完善保障政策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失败大学生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参加社会保险;大学生创业人员可申请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加强宣传引导方面,《措施》提出实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选树、推广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经验成果。(记者 曾庆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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