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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对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县(区)实施正向激励

2022-12-23 16:55:05来源:福建财政

为调动各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创造性,今年,省财政对落实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区)实施正向激励,共有8个县(区)获得奖励。

8个县(区)分别是罗源县、云霄县、惠安县、沙县区、秀屿区、建阳区、长汀县、古田县,每县分别获得奖励120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改善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项目建设。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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