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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干流200多公里航线即将恢复

2022-12-11 09:20:02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蓝秀楠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闽江干流通航管理办法(试行)》,为即将恢复闽江干流全线通航保驾护航,促进闽江航运经济带加快发展。

闽江干流200多公里航线即将恢复闽江水口水电站枢纽坝下水位治理与通航改善工程。

闽江干流复航第一阶段是从南平延福门到闽江口,航道总长超过200公里,预计近期全线恢复通航。复航后,500吨货船可以直接从南平驶往闽江口,通过闽江口的外贸码头,将货物销往世界各地。

《办法》中要求,应加强闽江干流航道管理养护工作,沿线包括福州在内多个城市的交通部门应制定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航道例行养护巡查及扫测,及时发布航道通告和航行通(警)告。要加大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力度,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通航秩序,保障通航安全。

《办法》还明确了通航建筑物运行方式和管理职责,要求运行单位制定实施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年度运行方案,负责船舶过闸调度及过闸期间的安全管理,开展通航建筑物日常监测和养护工作。其中,水口船闸和升船机遵循满闸放行原则,北溪船闸遵循达三分之二闸及以上放行原则,在过闸船舶少、不满足放行原则时,船舶等候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办法》要求船舶经营者应依法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按照船舶核定载客定额或者载重量载运旅客、货物,不得超载或者使用货船载运旅客,航行船舶须持有船舶登记证书、检验证书、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文书等相关证书。

船舶经过桥梁、架空管线等过河建筑物水域时,应当按照规定保留足够的富裕高度,禁止在桥区单线航道内交会,上行船应在单线通航水域下方等候下行船驶过。(记者 蓝秀楠 通讯员 李源 郑艺鹏 文/摄)

【责任编辑:李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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