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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学前教育!福建制定方案

2022-07-24 16:52:42来源:福建发布

福建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近日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以上。

事关学前教育!福建制定方案

总体目标

到2025年——

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以上,新增各级示范性幼儿园100所左右,全省学前教育乡村办学点100%达到标准化要求。

60%左右的县(区)接受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进一步理顺,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以政府为主分担普惠性学前教育成本的机制普遍建立,教师队伍逐步加强,办园行为进一步规范。

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主要措施

方案从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结构、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增效、健全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幼儿园保教改革、强化幼儿园办园监管六方面提出相关措施。

其中提到——

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坚持就近入园、方便群众原则,完善县(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在区域内完善电脑随机派位等招生改革办法。

每个乡镇要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通过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巡回支教等方式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将残疾幼儿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单独设置特殊教育幼儿园,在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或学前班,鼓励并扶持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接收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各地要落实财政补助、减免税费和租金等政策,鼓励支持政府机关、高校、乡镇街道、农村集体(社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等举办公办园。

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扩大普惠性学位供给,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园额”“大班额”现象。

适时提高公办园(含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等)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标准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烈士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等发放政府助学金,适时研究免除保教费具体办法,同时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发放政府助学金。

鼓励师范院校开设学前教育专业, 扩大学前专业师范生招生规模。鼓励各地与高校联合公费定向培养“本土化”幼儿园教师,探索实施优秀农村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乡村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纳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范围。

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落实民办园教师在职称评聘、业务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教师的同等待遇。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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