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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交警推出第四批便民利企20项长效举措

2021-11-18 14:55:22来源:中新网福建频道

  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18日电 记者18日从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福州交警部门通过线上征集2万多条建议,线下走访293个社区、67家机关企事业单位、25所学校,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公安交管工作意见。在此基础上,依托“e体+”智慧赋能体系,福州交警部门不断推进数字交通指挥、数字交通治理、数字基础建设和数字执法建设,进一步推出“1、3、5”分钟快速排堵、智慧停车、服务保障、规范管理等20项便民利企长效举措,切实让群众在交通出行、便民停车等“关键小事”中感受便利、享受实惠、体会温情,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出行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具体如下:

  一、路网提速方面推出3项措施,构建分秒必夺、快速响应“发现早、处置快、恢复及时”的交通指挥体系

  1、试行堵情“1、3、5”分钟快速响应处置。按照“1分钟骑警到达,3分钟处置完毕,5分钟恢复交通”的工作目标,在工作日高峰期(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先行在二环路试行交通排堵“1、3、5”分钟快速响应处置,实现堵情处置“快到、快清、快处、快报”;在平峰及节假日时段,针对突发交通堵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恢复正常。总结提升后拓展至三环路,让市民出行更加顺畅舒心。

  2、实现交通事件智能监测感知。接入互联网交通大数据,升级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实现对交通拥堵、交通事故以及逆行、抛洒、穿插等候车辆、乱停车等交通事件自动监测、自动分析、自动预警,提升城区重要路口、路段交通事件智能监测感知能力。

  3、建立视频网格巡查员机制。依托公安交警大数据平台,将二环路、三环路划分为8个网格,配置16名视频网格巡查员,遇有大数据系统拥堵预警时,网格巡查员及时通过视频确认拥堵成因,精确指挥就近骑警快速排堵,提升发现交通堵情精准度。

  二、智慧赋能停车方面推出3项措施,让市民一键知晓“哪里停、怎么停、精准停”

  4、启用智慧停车管理系统,一体化让市民精准掌握停车信息。启用“福州城市大脑·智慧停车系统”,目前已接入城区56家公共停车场,1.6万个道路停车泊位(力争年底接入300家),在“e福州APP”平台可查看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剩余车位数,并实现精确导航。

  5、推出道路停车“光带”,一张图让市民准确知道停车政策。向社会公布城区道路停车“一张图”,在地图标注红、黄、绿、蓝、黑光带,红色代表禁止停车,黄色代表允许临时停车,绿色代表允许全天停车,蓝色允许夜间停车,黑色代表道路停车泊位。市民登陆e福州APP“智慧停车”模块,根据车辆定位就可以清楚知道当前道路停车政策示意。同时,专门绘制530个老旧小区周边片区路网停车政策,市民在地图上可一键查询周边道路允许停放路段,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

  6、建设大型停车场诱导屏,一盘棋让市民一目了然。对于沿主次干道和商圈、医院、景区配建及周边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数大于100个的,停车场经营单位必须在入口设置大型停车诱导屏,实时显示剩余泊位数,方便群众停车。

  三、服务保障方面推出7项措施,让市民出行、就医、办事更便捷更省心

  7、升级福州交警24T自助服务中心,实现交管服务高效办。在原来推出“交通综合业务自助办理”、“车驾管业务自助办理”和“驾驶人自助考试”等三个线上自助功能的基础上,新增“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车驾管业务服务大厅”等线下交管服务,提供自助与人工双向办理,有效解决部分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不擅长“线上”自助操作的难题,实现“最多跑一趟”和“一站办结”服务。中心实行全年无休服务,让群众就近快捷办理交管业务。

  8、最大限度挖掘停车资源,增加道路停车泊位。6月份以来,福州交警在城区道路新增9600个道路停车泊位,将846个夜间道路停车泊位由原先的“22时至次日7时”延长为“19时至次日7时30分”,在沿街公厕周边增设115个限时长10分钟停车泊位,方便市民停车。社区和物业可继续通过“福州交警微发布”的“道路停车泊位申请”模块申请增设道路停车泊位。

  9、允许夜间时段路侧停放,解决大批夜间停车问题。在前期试行4个月的基础上,在夜间19时至次日7时15分(周末及节假日延长至9时),在非禁停道路,对于双向2条机动车道且路侧设置有单独非机动车道的,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允许小型载客汽车路侧借用非机动车道单排“平行式”有序停放;对于单行道两侧设有非机动车道的,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允许小型载客汽车借用右侧非机动车道单排“平行式”有序停放;对于设有中心线的双向混合车道,广大市民按照“一张图”光带显示的方向,仅允许路侧单排“平行式”有序停放。

  10、出台临时停车上下客政策,让公交接驳、就医购物更方便。对于非禁停道路,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允许私家车在路侧平行式临时停车上下客即停即走(不超过1分钟);福州交警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在地铁1、2号线站点周边非主次干道设置地铁接驳公交专用停车位;在途经的小区沿线道路,允许地铁接驳公交专线路边即停即走;对重点医院、重点商圈周边道路,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将增设限时长3分钟道路停车泊位,允许机动车临时上下客、即停即走,方便就诊、购物人员出行。

  11、设置地铁接驳停车区域,便于市民换乘地铁出行。在地铁1号线6个站点外路段,以及地铁2号线4个站点外路段设置车辆停放路段,方便市民换乘地铁出行。

  12、景区周边设置便民停车泊位,游客出行有位可停。在人流量较大的郊野、福道、沙滩、花海、金鸡山、牛岗山等公园景区周边道路,设置停车泊位和停放路段,方便市民和游客驾车出行游玩。

  13、多路段设置巡游出租车就餐停车点。在岳峰南路、亭洲路、海潮路、福屿路等4条道路设置巡游出租车就餐停车点,方便出租车司机就餐。今后根据实际需要,逐步优化调整。同时,取消乌山路早晚高峰时段出租车限行,便利出租车通行。

  四、规范管理方面推出7项措施,让城市环境更和谐,停车运转更高效

  14、严格落实公共停车场备案登记,规范停车场管理。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偿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到辖区交警大队备案登记,对于未按规定备案登记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罚,处罚后拒不整改的,强行关闭。

  15、整改全市公共停车场,全面实行智慧管理。为充分盘活城区停车资源,提高停车设施周转率,切实满足市民就近停车、便捷出行需要,有效减少寻位绕行时间,根据新修订的《福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市政府第80号令),全市公共停车场应接入智慧停车系统。在2022年3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停车场先期接入,不符合条件的限期3个月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处以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罚款,拒不整改的,强行关闭整顿,着力提升我市停车信息化服务水平。

  16、试行停驶奖励机制,鼓励市民公交出行。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上街(高新区)范围内,对闽A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车主可以通过“福州交警微发布”的“机动车停驶奖励”模块,提交下月(自然月)本人机动车停驶申请(每月一申请),经核实通过的,车辆在停驶次月(自然月)首次违停,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记分、不罚款,鼓励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17、建立监控抓拍研判机制,实现规范执法和人性化执法的有机统一。在规范执法的同时,更加注重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和温度执法,每月对城区非现场交通违法查处量最多的10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分析研判,对因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规范被抓拍的,主动撤销处罚,并完善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提升公安交警执法公信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8、清理地锁和堆积物品,做到还位于民、还路于民。对通过安装地锁、设置告示牌、堆积物品等方式,擅自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人,依法严查,每个泊位依照《福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处以一千五百元罚款。同时,市民也可拨打12123向交警举报。

  19、提高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有效盘活公共资源。为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防止公共停车资源被部分车辆长时间占用,在非限制时段的道路停车泊位,机动车连续停放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超时车辆将依法处罚。同时,对道路停车不缴费的,将依法按照违反指示标志标线进行警告或罚款。

  20、实施网格化停车管理,严管重罚市民反应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城区交通特点和路网实际,划分为22个网格,通过采取铁骑巡线现场执法,以及视频人工和自动抓拍等线上线下联动方式,严查禁停路段和人行道上停车,火车站落客平台接客,未按停放规定垂直式、斜列式随意停车、社会车辆违规占用出租车专用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

  上述第1-3、8-9、14-15、17-20项从即日起正式施行,其他事项从12月15日开始实施。

【责任编辑:朱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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