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头镇首溪村刹住攀比之风
首溪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陈云明(右二)与村民温习“三字经”。记者 张铁国 摄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这两天,福清市城头镇首溪村龙潭步道景观提升工程开始收尾,这标志着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成为“省级试点”并非偶然,这源于村里制订的村规民约“三字经”的助力。
“三字经”共23行,它是2017年在村里退休教师陈宏芳和时任包村干部周晓飞的主导下,集中村民和海内外乡贤智慧通过的村民行为规范。
为何要制订这样一部“三字经”?
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陈云明说,2017年4月之前,村里办红白喜事喜欢攀比,常有人聚赌,人居环境也有待提升。在村党支部带领大家改变乡村面貌时,海内外乡贤自发形成团体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来。
用村规民约来规范村民言行,促进乡风文明,成为村民的共识。面对一条一条的规定,陈宏芳和周晓飞一合计,决定将其简化成简明扼要的“三字经”。
于是,便有了这样颇接地气的乡村版“三字经”:“首溪人,一家亲。订公约,共执行。孝父母,爱兄弟。睦乡邻,有情义……”
“三字经”被印成了小册子,图文并茂,漫画看着直观,文字简洁通俗,读来朗朗上口。既有孝廉文化,也有育儿经;既有为人之道,也有处世哲学;既有移风易俗的劝导,也有共建文明乡风的倡议。
由于村规民约不具备法律效力,刚开始施行时,虽然进行了发放宣传,但执行并不顺利。
村民吴章木说,就在“三字经”出台前,一户村民请了10支乐队办丧事,另一户村民便请了15支。“一支乐队至少两三千元,毛巾一发就是几十箱、酒席一办就是上百桌,为了面子,浪费严重,也增加了经济负担。”
村里立即组织新成立的移风易俗劝导队前往劝导。有了劝导队“撑腰”,客人不好“提要求”,主人将红白喜事规模“瘦身”,再加上村干部和党员带头执行,如此一来,村民们自觉按照“三字经”及“红白喜事章程”办:乐队3队以内,不发毛巾棉被、香烟喜糖,酒席控制在30桌以内……
攀比之风刹住了,村民们将省下的资金捐献出来,为乡村振兴“添柴加火”。借助在外乡贤多、能人多的优势,首溪村成立了福清第一家登记在册的乡贤促进会,为村里建设出谋划策,捐献170多万元用于修建村后盘山公路、设立奖学金和幸福院基金等,村民们团结一心,推动首溪建设宜居美丽的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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