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居家养老服务 托起幸福“夕阳红”
两部法规获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福州新闻网8月2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27日结束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福州市脱胎漆器技艺保护规定》,两部法规都将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回应了公众关注的老年人助餐问题,明确要推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条件的社区(村)开设长者食堂、老年助餐点等场所,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及集中用餐服务。
法规用列举的方式,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向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提供下列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并以清单方式向社会公布:为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提供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标准的养老服务;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标准的居家紧急救援服务;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提供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标准的失能护理服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老年人口自然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对象范围,提高政府补贴标准。
回应老年人关心的助医问题,法规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在市、县(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为本市常住65周岁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下列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提供定期免费体检、健康咨询等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常见病、慢性病和多发病的防治、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提供优先就诊、用药指导和预约转诊等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服务。市、县(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健全社区老年医疗保健设施,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合作,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同时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并逐步扩大覆盖面,为需要长期护理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基本护理保障。
《福州市脱胎漆器技艺保护规定》结合福州实际,就脱胎漆器技艺的保护内容、管理机制、保护传承措施、创新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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