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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四次主任会议召开

2021-05-18 08:09:57  来源:福建日报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四次主任会议召开

  决定5月26日至27日召开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四次主任会议17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决定,5月26日至27日在福州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力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春美主持会议。副主任吴洪芹、檀云坤、严可仕,秘书长刘道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刘道崎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的汇报,听取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同志关于会议议程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经研究,确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审议《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等三部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福建省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定(草案)》《福建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审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的决定》、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漳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漳州古城保护条例》《漳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审查和批准省政府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各设区的市和县(市、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其他事项。

  (记者 郑昭 严顺龙)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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